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务信息?>?计划总结
政务信息 ? ?
政策文件
领导活动
发展规划
计划总结
统计数据
资金信息
采购信息
卫生应急
执法监督
疫情管理
疾病防控
医政科教
中医中药
基层卫生
妇幼保健
基层计生
家庭发展(流动人口)
爱国卫生
计划总结 ? ?
宁波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6月份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 宁波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8-07-04 信息作者:
【文字 】【关闭窗口】保护视力色:

一、重点工作
(一)筹备召开全市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会;
(二)筹备召开全市健康宁波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三)做好市级医疗单位首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相关工作。
(四)完成两会提案建议答复工作。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办公室
1.做好委机关领导干部信息资料的反馈工作;
2.协助做好大院综合管理领导小组会议有关工作;
3.组织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做好第二次全市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部署;
4.做好“三会”的对口接待保障工作;
5.指导委机关领导干部即时通讯平台的应用工作;
6.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报审工作;
7.做好国家、省年鉴的编撰、发行工作;
8.继续做好文书档案组卷归档和数字化工作,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9.完成“慈善一日捐”工作;
10.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全市卫计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全市卫计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11.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节能宣传月”活动,继续做好市级医院LED节能灯具改造工作,做好公共机构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统计工作;
12.开展全省第二次房屋调查工作;
13.组织召开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信访维稳、安保等工作培训会议;
14完成平安浙江考评管理系统月报工作;
15.继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摸和信息上报工作;
16.督促区县(市)卫计局做好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处理和信访复查工作,通报2018年第二季度全市卫计信访工作情况,做好信访件满意率核实工作以及信访疑难案件委领导包案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1.牵头配合做好市委巡察组对我委巡察工作;
2.做好干部兼职清理规范有关工作;
3.复审干部专项表并做好整改工作;
4.做好离退休干部休养补贴费申领工作;
5.配合做好宁波市“泛3315计划”卫生健康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综合评审工作,并做好综合评审专家人选推荐;
6.做好市卫生计生人才引进、培养相关政策等工作;
7.做好第二次部分直属单位本科及以下人员招聘准备工作;
8.做好直属单位第三批研究生公示工作;
9.继续做好2018年初、中级卫技职称人机对话考试工作;
10.做好选派卫技专家赴库车进行全民体检工作指导及开展相关专业的讲座等相关工作;
11.做好“宁波市优秀医师奖”初选、评审等相关工作;
12.协助做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13.做好2018年机关公积金年审工作;
14.做好无党派人士充实登记暨市级无党派人士推荐工作;
15.办理医疗精细化管理团组、香港医管局团组等出访手续;
16.做好因私出国(境)审批表整改工作;
17.做好“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迎检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体制改革处)
1.按“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做好“三项半审批”事项进驻事宜,上报并公布一批行政审批服务“全城通办”事项;
2.制订并下发我委关于清理限制竞争性政策文件;
3.根据浙江省2018年控费目标要求,重点做好调价后我市公立医院费用监测。收集、审核、上报6月份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工作数据;
4.办结相关行政复议案;
5.参与做好医共体和救治体系建设等相关调研工作。
(四)规划财务处
1.会同市财政局、委机关有关处室,做好基本药物及控费补助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经费等专项经费下达工作;
2.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完成政府卫生投入监测填报及审核工作;
3.做好农村妇女、城乡妇女及妇女健康提升工程等两癌检查项目经费清算工作;
4.贯彻实施《宁波市公立医院实施首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5.做好二季度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核和备案工作;
6.做好市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及分析工作;
7.做好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8.推进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实施工作;
9.完成委机关有关项目采购和协议采购工作,协调政府采购工作;
10.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差价测算及协调部分供应紧张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11.协助完善市级医院医用耗材使用管理情况专项调查;
12.继续推进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
 (五)信息化处
1.推进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化支撑工作,做好各项任务落实的现场检查;
2.推进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建设方案审批报送工作;
3.推进信用医疗工作,做好市级医院“免密快捷支付”和“支付宝信用支付”推广工作;
4.优化健康宁波微信服务,执行预约挂号医院门诊科室命名规则,试点当日预约挂号,优化区域导诊;
5.推进互联网医保对接,完成市第一医院、鄞州二院信息系统与医保平台、云医院平台对接上线测试工作;
6.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工作,发布基于大数据的健康档案浏览器;
7.推进云影像平台建设工作,召开影像主索引建设会议;
8.推进电子病历系统与病理中心诊断系统对接工作;
9.推进区域互联互通集中测评工作,启动项目培训、自评及改造工作;
10.推进网站迁移工作,迁移部分单位网站,做好责任书签订工作;
11.联合发改委、智慧办召开智慧健康二期项目库专家论证会;
12.启动国家卫生健康委互联网健康服务标准——《宁波互联网健康服务标准培育试点》二期项目的分组撰写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处(应急办、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1.继续做好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2.做好中、高考,二级建造师等考试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3.出台市级综合性医院疾控考核细则;
4.与市体育局联合调研体卫结合工作;
5.编制医卫平台疾控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
6.推进中盖结核病信息化试点项目工作;
7.开展610禁毒宣传工作等;
8.与综治办召开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
9.出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实施工程文件;
10.制定社会心理服务咨询中心建设标准;
11.下发我市高校预防艾滋病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12.筹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演练工作。
(七)医政与科教处
1.组建宁波市卫生计生委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2.指导做好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并完成周报填报工作;
3.完成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第七调研组余姚市蹲点调研报告;
4.《宁波市涉外医疗服务基本规范》征求意见,扩大全市涉外服务定点医疗机构;
5.组织召开宁波市与黔西南州、延边州卫计委医疗卫生对口帮扶会议;
6.开展医师资格考试国家级临床实践技能考试(临床类别),迎接国家级临床实践技能基地(鄞州人民医院)省级验收;
7.与人社部门协商日间手术政策调整;
8.召集部分质控中心布置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工作及后续事宜;
9.配合完成省质控联合检查;
10.参加宁波市国际投资合作洽谈会,继续协助推进新希望集团等民资办医项目;
11.开展2018年度第一批疾病应急救助信息上报工作;
12.完成2018年3-5月理赔结案的整改反馈报告表;
13.签订市级医疗卫生品牌学科合同书、印发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品牌学科年中检查;
14.组织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践技能考试;
15.组织2018年住培学员结业技能考核,协助做好浙东片区结业技能考核考官培训工作;
16.汇总反馈住培基地年度评估情况、整理技能考核专家库资料。
(八)中医药管理局
1.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城市创建申报及评审筹备工作,以及指导海曙、北仑、镇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做好复审工作。
2.继续组织开展宁波市名中医药师评定工作;
3.继续修改完善《加快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4.继续做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五大项目建设相关调研以及三年行动方案起草工作;
5.配合市政协做好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重点课题调研工作;
6.做好健康宁波2030中医药振兴行动三年方案工作;
7.组织开展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示范单位创建培训;
8.筹备组织2018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实践考核工作;
9.组织申报2018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与市级审核;
10.做好与罗马尼亚胡内多拉省中医药合作方案,以及设立中医诊疗中心的意向书等工作;
11.组织浙江省中医护理人才培训项目的申报工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合同书签订工作。
(九)基层卫生处
1.完成市两会基层卫生相关提议案主办件书面答复工作;
2.下发家庭医生10类重点人群个性化签约服务包文件;
3.召开家庭医生主题宣传媒体通气会;
4.起草宁波市星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特色门诊标准;
5.做好新加坡全科医师培训出国前相关准备工作;
6.编印《宁波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8版)》并下发;
7.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通知文件;
8.启动2018年基层卫计人员培训项目计划;
9.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
10.开展赴鄞州区蹲点调研工作;
11.开展全市基层卫生网底建设情况调查摸底工作;
12.启动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综合监督处
1.下发全市2018年度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实施计划;
2.对市直管医疗机构及区县(市)二甲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3.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各分线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
4.组织开展全市半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投诉举报、着装风纪等内容的稽查工作;
5.指导区县(市)开展中高考期间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的执法监督工作;
6.开展对市直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7.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工作;
8.开展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9.做好省委托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资料审核、现场审核工作;
10.承办2018年第一期全省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现场实训班;
11.举办一期执法记录仪规范化操作培训班、全市公共场所(住宿游泳场所)负责人培训班。
(十一)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
1.按照省要求,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含组织全市范围的抽样调查);
2.迎接国家对我市及鄞州区流动人口基本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督导调研;
3.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组织开展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
4.指导基层完成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
5.按照省要求开展省全员人口平台应用情况评估;
6.指导做好生育登记、再生育审批“一证通办”工作。
(十二)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处
1.制定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计委、市民政局等9部门《关于推进宁波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办法》提交委主任会研究讨论,并做好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文件协调相应工作;
2.联合市财政、人社和物价等部门制定起草调整完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经费结算方式和标准;
3.根据委统一部署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到指定北仑区开展一周专题调研及继续到各区县(市)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和医养结合工作调研;
4.牵头相关单位围绕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的要求,研究完善服务融合的相关规范文件;
5.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从2019年起将1982至1994年期间事实婚姻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
6、组织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培训;
7、组织召开全市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年会;
8、组织召开市妇女保健年会及第三届甬江论坛;
9、继续指导各地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便民措施,制定下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绝色通道”服务卡;
10、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十三)宣传处
1.开展“援医路上”系列报道;
2.组织“最多跑一次”宣传活动;
3.启动品牌学科深度报道;
4.出台《宁波市医疗单位文明行为规范》;
5.深入调研医务社会工作;
6.筹备医师节相关宣传活动。
(十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1.做好健康宁波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会务准备工作;
2.部署国家卫生城市省级综合评估迎检工作;
3.启动健康宁波建设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4.启动健康素养监测项目;
5.做好第31个世界无烟日活动总结及上报工作;
6.开展夏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7.迎接宁海县国家卫生县城巩固工作省级复审;
8.对国家卫生镇申报镇进行暗访、督查、考核;
9.对申报和复查的省卫生镇(村)进行督查指导;
10.做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11.继续开展市级无烟单位申报和复查工作。
(十五)直属机关党委
1.筹备召开市卫计委直属机关党员代表大会;
2.组织开展两个退休支部党课教育;
3.组织召开卫计系统优秀党员、先进党组织座谈会;
4.开展党建工作调研;
5.“七一”前夕委机关组织开展红色教育活动;
6.印发直属单位党组织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7.启动“党员上讲台、攻坚当先锋”主题教育活动;
8.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第二期培训;
9.收缴系统上半年党费;
10.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评定;
11.总结上报系统“测一测,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知多少”在线学习答题情况。
(十六)计生协
1摄制市计生协成立30周年宣传视频;
2. 开展“最美基层计生协工作者会员志愿者”推选活动;
3.举办全市青春健康工作推进现场会;
4.承办省级青春健康师资提高班;
5.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微信有奖竞答活动;
6.继续开展青春健康家长培训进机关活动,每周一次举办沙龙;
7.开展计生特殊家庭生活照料和综合保险满意度第三方电话随访工作;
8.联合市计生特殊家庭关爱中心开展免费体检公益活动;
9.筹备启动“优生优育百场公益讲座计划”;
10.微信小程序试运行;
11.总结报送“5·29”活动开展情况;
12.收集评选系列宣传微作品;
13.开展高校青春健康工作调研。
 

 

分享到:
0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