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在耐多药肺结核治疗于2014年11月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基础上,市疾控中心积极作为,通过多种途径为普通肺结核患者争取医保政策。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普通肺结核治疗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提前达到《“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要求。
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结核病定点医院治疗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的相关费用,享受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待遇,这不仅减轻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而且提高了对普通肺结核患者的健康权的保障,并有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