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点工作
(一)筹备召开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
(二)研究起草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办公室
1.组织召开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筹备召开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
2.组织做好市考核办对委机关职能目标考核自评工作;
3.组织做好市对区县(市)2017年度卫生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以及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4.继续梳理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固定资产台帐等后续工作;
5.组织做好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通讯录客户端使用、更新及维护工作;
6.做好2017年度安全生产总结工作;
7.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季度统计汇总工作;
8.做好全市卫计系统危险化学品排查工作;
9.开展节前卫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0.做好2017年度卫计系统节能降耗总结工作;
11.做好公共机构能耗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年度统计汇总工作;
12.做好年鉴年报编纂工作;
13.做好市级机关2017年度综治(平安)工作考核;
14.完成复查申请事项;
15.完成2017年度信访件满意率核实回访;
16.提出2018年度市属单位目标考核建议;
17.筹备信访工作座谈会;
18.召开全系统反恐怖防范专项工作部署会议;
19.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保反恐工作交叉检查;
20.征集信访案例;
21.完成11-12月份信访投诉量化评估工作;
22.2017年第四季度卫生计生信访工作情况通报;
23.做好2017年档案事业统计年报报送工作;
24.做好委机关政务公开、保密年度考核工作;
25.做好对市级单位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26.做好两会提案建议会务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1.做好干部有关工作;
2.追踪直属单位"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完成情况;
3.筹备召开民主党派恳谈会;
4.筹备召开卫生计生系统各界人士座谈会;
5.牵头做好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迎检工作;
6.配合做好宁波市"泛3315计划"引进卫生健康人才和团队相关工作;
7.配合做好卫生计生人才宣传工作;
8.完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
9.做好县及县以下卫技高级职称评审后材料报送、公示、文件上报等工作;
10.做好市高级专家慰问及慰问金的发放工作;
11.做好委机关及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年休假补贴发放及审批工作;
12.做好委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年度考核及部门基金的核发工作;
13.做好直属单位首批招聘研究生上报公示工作,大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聘前期准备工作;
14.审核申报委机关在职人员2018年养老基数,做好机关离退休人员各类经费、工资发放;
15.落实外专局培训团组相关事宜;
16.完成2017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才、工资、老干部、统战、共青团等年报;
17.上报2017年度组织、人才、外事、统战、妇委会、共青团等工作总结;
18.制作委管干部专项审核表;
19.牵头做好春节前各项走访慰问工作;
20.做好农村指导员总结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体制改革处)
1.起草拟定2018年度卫生计生法制工作要点;
2.组织举办2018年度卫生计生法治工作会议;
3.做好2017年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例分析工作;
4.继续做好2018年委机关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信访答复等相关文本合法性审查工作;
5.做好2017年卫生计生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年度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卫生计生委平台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年度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6.牵头完成卫计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指南"八统一"梳理以及"统一管控"工作;
7.完成向省医改办上报2017年医改工作总结和2018年医改工作思路;
8.起草上报宁波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参阅文件;
9.完成市抓落实专项办(五医联动专项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10.收集、审核、分析、上报12月份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工作数据。
(四)规划财务处
1. 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完成市级卫生计生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工作;
2.做好全市卫生计生财务年报的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
3.做好市本级单位财政资金的年终对账工作,完成2017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的清理、上报工作;
4.会同市财政局,完成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工作;
5.贯彻落实市委郑栅洁书记在康达洲际医疗器械公司"恳请扶持助力企业发展"上的批示事项;
6.修改完善2018年度预算中期财务规划报告;
7.部署并完成我市政府卫生投入监测工作;
8.做好公立医院首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及有关测算等工作;
9.做好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核和备案工作。
(五)信息化处
1.推进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项目方案编制和审批工作;
2.继续做好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工作;
3.推进互联网医保工作,启动云医院平台与医院信息系统对接工作;
4.推进数字化院前急救项目建设工作,做好生命体征仪招标采购工作;
5.继续推进"综合监管一体化项目"方案编制工作;
6.推进大数据研究工作,完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大数据设计工作;
7.做好区域云影像平台全市调阅技术架构设计工作;
8.开展机房节前安全检查和消防演练工作;
9.做好宁波市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台申请工作;
10.做好母子健康手册项目集成工作;
11.推进卫生专网改造工作,做好省卫生专线扩容工作;
12.召开2017年度卫生统计年报会审会议;
13.上线并启用省全员人口信息平台;
14.协调妇幼系统迁入市云计算中心;
15.督促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医院端建设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处(应急办、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1.继续做好H7N9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
2.完成疾控、应急考核工作;
3.筹备2017年度全市疾控工作会议;
4.全市慢性病医防整合机构工作座谈会;
5.做好浙江省平安考核,"2017年度平安县(市、区)预防处置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考核;
6.完成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自评。
(七)医政与科教处
1.完善《宁波市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方案》和《宁波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做好明州医院二期扩建项目验收;
3.继续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
4.完成2017年度第二批疾病应急救助资金部门审核工作;
5.召开2018年度宁波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会议;
6.召开全市医疗安全管理专题会议;
7.上报市级公立医院药品专项审计整改报告;
8.调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9.召开市卫生计生委行风监督员座谈会;
10.报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宁波发展工作考核总结材料;
11.做好省住培基地专项督查迎检准备工作;
12.组织开展2017年度科教数据调查;
13.开展2017年科教相关考核工作;
14.整理归档2017年科研项目验收材料;
15.组织开展市科技项目中期评估,并做好市科技局到期项目清理准备;
16.整理基层卫技人员培训培养相关资料,并做好交接工作;
17.做好对各区县(市)政府、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和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年度考核。
(八)中医药管理局
1.组织市名中医药师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会议;
2.研究制订中医药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相关工作制度;
3.指导市中医药各质控中心制订中医药质量管理控制相关标准;
4.筹备2018年度中医药工作会议;
5.筹备中医药质控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示范单位创建培训会议;
6.组织实施中医药质量管理控制新机制;
7.指导督促市中医院和鄞州中医院合作协议的签订;
8.做好2017年度市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考核、市卫计委对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和区县(市)中医药工作的考核;
9.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监测市级审核工作;
10.做好我市2017年度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工作进展情况评估工作;
11.签订2017年浙江省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室项目建设协议书;
12.签订浙江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十百千"人才工程(杏林工程)省级中青年临床名中医项目培养对象任务协议书;
13.签订我市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协议书;
14.做好2017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市级报名审核工作;
15.做好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评审的筹备工作;
16.做好我市2017年度的中医全科转岗培训工作;
17.做好2018卷中医药年鉴的编写工作。
(九)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处
1.做好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督查情况汇总工作;
2.做好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统计软件测试工作;
3.完成2017年度基层卫生工作报表汇总分析工作;
4.完成省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汇总上报工作;
5.做好各区县(市)、相关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综考核结果汇总工作;
6.完成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通报;
7.完成市政府对市卫计委年度目标考核相关工作;
8.调整完善宁波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9.筹备新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升级推广工作;
10.组织召开全市围产儿死亡评审会和病残儿童鉴定会;
11.拟订2018妇幼年度工作要点及妇幼考核标准;
12.拟制开展计划生育PAC等三项工作方案;
13.筹备2018全市妇幼健康年度会议;
14.做好处室公务员个人年度考核工作。
(十)综合监督处
1. 组织对各区县(市)进行2017年度卫生计生监督业务工作评价;
2.启动省试点项目(宁波市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药品使用管理联合智慧监管模式初探),开展前期研究;
3.制订《365bet亚洲娱乐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法制稽查员法制审核办法》,修订《宁波市卫生监督所卫生计生行政处罚程序》;
4.做好2017年卫生计生监督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5.做好权力事项库的行政处罚事项重新整合工作;
6.组织开展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工作调研;
7.组织开展2017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8.组织对全市住宿场所分色管理示范店创建工作进行现场验收;
9.组织开展全市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
10.开展对中高风险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集中消毒餐饮具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11.筹备放射防护规范化示范医院创建工作总结及推广会议。
(十一)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
1.组织宁波代表队参加省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技能竞赛;
2.组织各地科长、网管赴杭州参加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应用培训;
3.组织人员参加省卫计委组织的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检查,迎接省对我市的计划生育工作实地检查;
4.开展2017年宁波市计划生育工作创新项目评估;
5.完成2017年度各区县(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的汇总;
6.指导各地开展育龄妇女数据库数据清洗和平台推广工作;
7.开展201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分析;
8.继续做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工作;
9.印发《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等关于加强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10.组织全市各地开展母婴设施建设情况及建设计划的调查摸底;
11.印发《关于对基层计生管理员进行养老补助和困难补助的通知》。
(十二)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
1.做好2018年国家三项制度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
2.做好2017年度区县(市)目标管理考核情况汇总;
3.组织召开2018年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部署会;
4.研究修订2018年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要点和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5.研究制定宁波市医养结合实施意见及相关部门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并征求相关处室、部门意见;
6.做好迎接省对我市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医养结合等工作的考核;
7.汇总2017年度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成员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自查评估;
8.指导区县(市)做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创建申报工作;
9.做好市户籍制度改革中涉及卫生计生相关政策梳理及相关材料上报工作。
(十三)宣传处
1. 筹备《宁波市禁止吸烟执法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新闻通气会;
2.起草"健康宁波"宣传行动计划;
3.筹划"健康有一套"电视栏目改版;
4.做好医院文化建设典型推荐工作;
5.落实市文化大院建设相关任务;
6.召开全系统政务微信工作座谈会。
(十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1.健康宁波有关工作推进情况统计上报;
2.健康宁波建设各重点部门2018年行动项目汇总;
3.制定2018健康宁波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
4.完成2017年度健康素养水平测评报告和重点人群健康素养营养状况测评报告;
5.做好健康书屋招标工作;
6.小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迎检;
7.组织开展越冬蚊杀灭工作;
8.无烟卫生计生单位等暗访项目结果梳理;
9.收集整理爱卫2017年度档案资料。
(十五)直属机关党委
1.进一步深化排查整改中梗阻问题,并上报总结材料;
2.对直属单位学习中央八项新实施细则情况进行督查和总结;
3.对委机关大楼进行作风效能明察暗访;
4.慰问困难党员;
5.做好对直属单位2017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工作;
6.部署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学习"红船精神",并总结学习情况;
7.对已任期届满的直属单位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指导;
8.做好卫计系统党费收缴工作。
(十六)计生协
1.承办中国计生协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心理咨询师研讨会;
2.接待中国计生协姚瑛副会长调研考察;
3.召开全市计生协年度工作会议;
4.联合宁海县计生协举办"生育关怀-圆梦微心愿"广场活动;
5.开展慰问调研活动;
6.指导各地做好"微心愿"征集、公布、认领及宣传报道工作;
7.指导各地计生协开展"一图一故事"征文工作;
8.制订纪念市计生协建会30周年系列活动计划;
9.筹备召开计生家庭系列保险工作会议;
10.改版更新宁波计生协微信公众号;
11.完成人事年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