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计生委(局),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
2018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经专家评审,计划项目已确定,现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合同书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规范使用课题经费,强化科研诚信管理,确保研究任务顺利完成。项目承担单位和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加强诚信监督、项目验收和成果转化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促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
我委将择优对列入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宁波地区单位除外),对立项资助的项目,单位应给予1:1以上经费配套,对立项不资助的项目,单位应给予不少于3万元的启动经费配套。
附件:2018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18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pdf